15018752330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频道 > 文献频道详情

痰热清雾化吸入治疗变异型哮喘疗效观察

发表时间:2014-06-12     浏览次数:293次

文章摘要:目的:探讨痰热清雾化吸入治疗变异型哮喘疗效。方法:选择变异型哮喘患者84例,随机分为对照组1、对照组2、观察 组,每组28例,分别给予小剂量糖皮质激素联合β激动剂、痰热清静脉滴注、痰热清雾化吸入治疗,持续8周,12个月后随访,统计比 较疗效与复发情况。结果:治疗结束后观察组痊愈率、总有效率、治疗持续时间分别为85.71%、100%、(8.2±1.8)周,优于对照组1 的21.43%、82.14%、(12.8±5.9)周与对照组2的35.71%、92.86%、(11.0±3.0)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2个月后观察 组、对照组1、对照组2复发率分别为21.74%、20.00%、20.0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痰热清雾化吸入治疗变异型哮 喘疗效显著,但不具有长效机制,并不能降低患者复发几率。

变异型哮喘(CVA)是一种少见的哮喘类型,持续、连续性咳嗽是其唯一或主要的临床症状,多见于工作压力较大的都市人群,后者因内分泌不调、健康指数低、空气质量差、压力过大等原因致病[1]。目前尚无有效的根治CVA的方法,除综合调节,改善身体健康状态外,急性期多采用药物抑制发作,促呼吸顺畅,提高生活质量。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2011年8月~2012年9月收治的变异型哮喘患者84例,男46例,女38例;年龄25~42岁,平均(31.8±4.2)岁;病程1个月~5.2年,平均(1.1±0.3)年。排除标准:痰热清等药物过敏禁忌者。按照就诊顺序随机将患者分为对照组1、对照组2与观察组,每组28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的基础治疗与督导,如劝诫戒烟等措施,抑制CVA危险因素。对照组1给予小剂量糖皮质激素联合β激动剂,咳嗽发作时给予雾化吸入,3~4喷/次;发作情况较重者可适当口服皮质激素。对照组2给予痰热清注射液,静脉滴注,20 ml/次,加5%葡萄糖100~200 ml,1次/d[2]。观察组给予痰热清注射液治疗,5 ml雾化吸入,2次/d。疗程持续8周,8周后统计患者转归情况,并于12个月后随访,统计患者复发情况。

1.3 疗效判定:痊愈:患者无咳嗽症状,痊愈已不需要药物治疗;显效:咳嗽发作次数显著减少,下降幅度>1/2,或偶有阵发性咳嗽但持续时间不超过1 min;有效:发作次数下降幅度<1/2且>1/4,或偶有阵发性咳嗽、持续时间超过1 min以上咳嗽 5次以下;无效:发作次数下降幅度<1/4,或连续咳嗽严重,影响正常生活[3]。

1.4 统计学处理:使用SPSS 17.0对各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疗程结束后患者转归情况:8周后,观察组中痊愈率、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1与对照组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

2.2 患者疗程持续情况:转变疗法视为结束疗程,观察组治疗持续时间(8.2±1.8)周显著低于对照组1的(12.8±5.9)周与对照组2的(11.0±3.0)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所有患者通过持续治疗或转变疗法均痊愈后结束治疗。

2.3 患者复发情况:12个月后,对照组1随访25例,复发5例(20.00%);对照组2随访20例,复发4例(20.00%);观察组随访23例,复发5例(21.74%)。三组复发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变异型哮喘患者身体负荷多较重,单纯采用抑制咳嗽药物疗效并不显著,如糖皮质激素、β受体激动剂,在患者咳嗽时吸入及时止咳效果良好,但并不能有效抑制咳嗽发作,更不能缓解因咳嗽引起的呼吸炎性反应、水肿等症状[4]。痰热清是一种中药制剂,主要成分为黄苓、熊胆粉、金银花等,采用静脉滴注,药力易分散,采用雾化吸入,直接作用于呼吸道,化痰、止咳、清热解毒效果显著。综上所述,痰热清雾化吸入治疗变异型哮喘能有效降低患者咳嗽症状,抑制发作,但若要抑制复发,抑制危险因素、提高机体免疫能力才是重中之重。

4 参考文献

[1] 钱凤文.咳嗽变异型哮喘82例临床分析[J].吉林医学,2013, 27(9):123.

[2] 范博音,史雅倩,孙许龙,等.咳嗽变异性哮喘的中医药研究进展 [J].中医药信息,2013,30(4):148.

[3] 王嘉锋,程善廷.中医治疗咳嗽变异型哮喘的临床疗效观察[J]. 中国明康医学,2013,25(12):60.

[4] 伟整爱.68例咳嗽变异型哮喘的临床分析[J].吉林医学,2012, 10(24):119.

[收稿日期:2014-03-14 编校:苏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