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8752330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频道 > 文献频道详情

沐舒坦雾化吸入治疗老年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60例疗效观察

发表时间:2014-02-21     浏览次数:170次

文章摘要:目的:探讨沐舒坦雾化吸入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慢性支气管炎患者120例,分为观察组与 对照组,每组60例。两组均给予镇咳祛痰、保持呼吸道通畅等常规治疗,观察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给予沐舒坦雾化吸入治疗。结果: 观察组治疗过程中湿啰音消失时间低于对照组,对照组治疗过程中痰液恢复正常时间低于对照组,观察组治疗过程中咳嗽症状消失时 间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经临床疗效评定标准评定后的总有效率为95.0%。对照组治疗后经临床效果评 定标准评定后的总有效率为83.3%。观察组临床评定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沐舒坦雾化吸入 治疗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改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治疗效果显著,值得借鉴。

在慢性支气管炎的病程中,患者可急性发作。而临床有效的治疗措施是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关键。为了探讨慢性支气管炎的有效治疗措施,选择2009年5月~2012年5月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患者,观察沐舒坦雾化吸入治疗在慢性支气管炎中治疗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120例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均符合慢性支气管炎诊断标准,均为急性发作患者,均有不同程度咳嗽、脓性痰或者黏痰等,肺部听诊可有湿啰音等。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60例。观察组男39例,女21例;年龄60~75岁,平均(66.9±5.1)岁;患者自发病到医院就诊治疗时间2~8 d,平均(3.8±2.3)d。对照组男38例,女22例;年龄60~74岁,平均(68.1±6.3)岁;患者自发病到医院就诊治疗时间2~6 d,平均(3.4±1.8)d。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治疗措施,给予镇咳祛痰解痉等,两组患者均给予抗生素抗感染治疗,观察组患者给予沐舒坦雾化吸入治疗,每次吸入20 mg,加入生理盐水10 ml中稀释后实施雾化吸入,每天吸入2次,连续应用沐舒坦吸入治疗7d。治疗过程中及时清除痰液保持呼吸通畅。记录两组患者咳嗽消失时间、痰液恢复正常时间、湿啰音消失时间。

1.3 临床效果评定:显效:患者用药治疗7 d后咳嗽消失,痰液恢复正常,气促得到显著缓解,没有胸闷感,患者体温,血常规检查恢复到正常范围,肺部听诊湿啰音消失;有效:患者治疗7 d后,咳嗽、痰液、气促、胸闷、湿啰音等较治疗前有所好转;无效:患者治疗7 d后,咳嗽、痰液、气促、胸闷、湿啰音等没有改善甚至加重。

1.4 统计学处理:使用SPSS 14.0对各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各项参数以均数±标准差(S±X)表示,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时间比较:观察组治疗过程中湿啰音消失时间低于对照组,对照组治疗过程中痰液恢复正常时间低于对照组,观察组治疗过程中咳嗽症状消失时间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2.2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评定结果:观察组经临床疗效评定标准评定后的总有效率为95.0%。对照组治疗后经临床效果评定标准评定后的总有效率为83.3%。观察组临床评定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3 讨论

慢性支气管炎是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此类患者较多。在慢性支气管炎的长期病程中,可因为感染、过敏等因素导致患者出现急性发作,在患者急性发作时,有效的治疗措施是改善患者临床症状的关键[1-2]。沐舒坦的有效成分是氨溴索,氨溴索能够对气道分泌细胞气道调节作用,有利于稀释痰液,利于痰液排出,同时能够改善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还能够改善纤毛功能,研究还表明,氨溴索能够提高气道分泌物中抗生素的药物浓度,对抗生素抗菌起到促进作用[3-4]。

本文结果显示,观察组在临床症状消失时间明显低于对照组,观察组的临床评定效果高于对照组,说明沐舒坦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改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治疗效果显著,值得借鉴。

4 参考文献

[1] 程正权.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患者90例[J]. 中国医药科学,2012,4(1):110.

[2] 雷光泽,赖乾德.沐舒坦注射液辅助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50例[J].山东医药,2009,49(23):16.

[3] 叶 蕊,赵 立,刘宏博.大剂量沐舒坦治疗老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的疗效[J].实用药物与临床,2013,16(6):535.

[4] 段喜森,蒋功达.静脉滴注联合雾化吸入沐舒坦治疗重型颅脑损伤后肺部感染的疗效观察[J].海峡药学,2013,25(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