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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急诊药物中毒的抢救分析

发表时间:2014-02-24     浏览次数:370次

文章摘要:目的:探讨和分析儿科患者急性中毒的抢救情况。方法:回顾性分析37例儿科中毒患者的临床资料。按照患者不同的临床表现 采取催吐、洗胃以及清洗接触皮肤的方法对患儿进行早期的毒物清除,之后观察患儿的情况给予电解质的补充、利尿、维持酸碱平衡、促排 泄以及止惊等后续的支持对症治疗。结果:35例中毒患儿经过解毒治疗后痊愈出院,治愈率为94.5%。其中死亡2例,1例由于过量多次服用 药物及年龄较小,出现凝血障碍,发生消化道出血,抢救无效死亡;1例由于毒物不明,中毒时间过长,机体各器官衰竭,转至外院后抢救 无效死亡。结论:小儿药物中毒发生率的降低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大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监管力度,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等。

目前,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发展,中毒已经成为现今社会较为突出的问题,较多的药物种类可以使之中毒,并且中毒人数逐年增加。在我国各地区或者医院中进行的中毒流行病调查显示对中毒者的治疗尚没有安全有效的医疗救治体系,综合医院对中毒患者的正确处理仅占总体中毒者的22%~64%[1]。而儿童中毒是仅次于窒息、溺水、车祸原因造成的小儿意外死亡,在儿科急诊中较为常见。其中,较多中毒患儿由于误服药物导致的中毒现象较为多见。笔者就在总院及分院工作期间儿科急诊收治的37例中毒患儿的急救资料进行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回顾性分析2009年1月~2013年8月笔者在总院及分院工作期间收治的37例儿科中毒患者的急救资料。男24例,女 13例,平均年龄(3.2±1.8)岁,其中年龄在2岁以下患儿5例,在 2~5岁之间的患儿28例,年龄在5岁以上的患儿4例。32例患儿是因误服导致的中毒,1例患儿是自服导致的中毒,2例患儿为医源性中毒,2例患儿为皮肤给药导致的中毒;就诊时间10 min~5 h。

1.2 方法:对患儿的服药史以及患病史进行了解,对患儿的胆碱酯酶含量进行测定和生化检查,初步判断患儿中毒起因;对意识清醒、年龄较大的患儿进行手法催吐,对意识模糊、年龄较小的患儿使用洗胃液(温开水或生理盐水或肥皂水)进行毒物清除。对部分因皮肤接触引起中毒的患儿需对毛发、皮肤等进行冲洗,以清除毒物;对患儿进行催吐、洗胃等抢救措施后,对患者的体温、呼吸、意识、心率、脉搏、瞳孔情况、皮肤颜色以及排汗情况需密切观察。如有异样及时进行抢救;有机磷中毒患儿需进行阿托品解救;同时患儿需服用利尿药物对机体内残余的中毒物质进行排泄。患儿后续治疗中补充电解质,从而维持机体的酸碱平衡,起到一定止惊和对症治疗作用。

2 结果

笔者观察的37例中毒患儿,经解毒治疗后,35例中毒患儿经过解毒治疗后痊愈出院,治愈率为94.5%。其中死亡2 例,1例系新生儿,24 h内多量多次服用布洛芬,年龄较小,出现凝血障碍,发生消化道出血,抢救无效死亡,1例为不明毒物,由于中毒时间过长,机体各器官衰竭,抢救无效,导致死亡。具体中毒种类:有机磷类10例,治愈10例;除虫菊酯类 6例,治愈6例;除草剂3例,治愈3例;杀鼠药5例,治愈5例;杀虫剂4例,治愈4例;不名农药5例,治愈4例;异丙嗪1例,治愈1例;地西泮1例,治愈1例;氯氮平1例,治愈1例;布洛芬1例,治愈0例。

3 讨论

笔者研究发现,儿童中毒多因有误服,故患儿入院后首先询问家长或其监护人,患儿中毒的原因以及中毒的途径。对不同原因的中毒以及不同的中毒途径采取的解救措施不相同。大多数患儿中毒以误服为主,1岁以上特别是2~5岁的儿童多数可以进行独立行走,好奇心强,对危险的辨别能力差,而家长或者监护人将有毒物质放在儿童极易接触到的地方,常常引发儿童误服中毒现象[2];部分家长对儿童的治病心切却缺乏正确的医疗知识,擅自增加儿童的服药剂量,造成儿童药物中毒;部分儿童因家庭或学校原因产生自闭、厌世等情绪,服用有毒物质自杀等原因均可引起儿童中毒的发生[3]。

相对儿童中毒的原因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减少儿童中毒的发生率。首先医生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具有严格规范的用药意识,熟记小儿用药的药理、用量、剂型、适用症状以及毒副作用,选择对患儿不良反应小、安全性高的药物;在家庭中,监护人及其家长对药品进行严格的管理,避免儿童接触药物,防止儿童误服现象,同时加强对儿童的关爱,使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减少服药自杀的发生;加强卫生、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防止假冒劣质药品进人市场。

4 参考文献

[1] 黄 伟.小儿急性中毒的临床分析[J].吉林医学,2010,10(3):448.

[2] 槐婉舒,姚 艳.小儿急性药物中毒的急救与护理[J].吉林医学,2007,28(6):748.

[3] 王 乐.儿科急诊药物中毒的抢救体会[J].内蒙古中医药,201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