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8752330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频道 > 文献频道详情

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不同给药间隔时间对终止中期妊娠的疗效观察

发表时间:2014-09-26     浏览次数:330次

文章摘要:目的:观察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不同给药间隔时间对终止中期妊娠的疗效。方法:13~18周中期妊娠孕妇予口服米非司酮50 mg,2次/d,连续2 d,然后口服米索前列醇800 μg,3 h后400 μg,按两者给药不同间隔时间分为A组(24 h)、B组(36 h)、C 组(48 h)三组,观察三组完全流产率、流产反应时间(胎盘开始排出距首剂米索前列醇给药的时间)。结果:A组完全流产29例,成功率为72.50%,流产反应时间(21.1±10.9)h;B组完全流产27例,成功率为77.14%,流产反应时间(19.4±8.9)h;C组完全流产33 例,成功率为78.57%,流产反应时间(18.9±8.6)h,三组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对13~18周中期妊娠流产有效,三种给药间隔方式对完全流产率、流产反应时间无明显影响,间隔24 h给药是首选的方法。

近年来,意外妊娠的发生率有所上升,终止妊娠的方法有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米非司酮是常用的终止妊娠药,主要用于停经49 d内的早期妊娠[1]。亦有部分研究提示其对终止中期妊娠有效,联合应用米索前列醇,流产成功率更高[2]。但对两者联合使用的时间间隔有不同的意见,笔者就这方面进行临床观察。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我院2008年~2011年自愿终止妊娠的健康中期妊娠孕妇117例,年龄18~45岁,无糖尿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精神疾病病史;妊娠第1~4次,产次0~3次,已婚95例,未婚22例,均有明确停经史,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进行性升高,B超显示宫内妊娠阳性,测算孕龄13~18周。

1.2 方法:117例孕妇按药物流产给药间隔时间随机分为三组: A组米非司酮50 mg,2次/d,连续2 d,末次服药后24 h口服米索前列醇800 μg,3 h后再口服米索前列醇400 μg;B组米非司酮50 mg,2次/d,连续2 d,末次服药后36 h口服米索前列醇800 μg,3 h后再口服米索前列醇400 μg;C组米非司酮50 mg,2次/ d,连续2 d,末次服药后48 h口服米索前列醇800 μg,3 h后再口服米索前列醇400 μg。三组年龄、孕次、产次及孕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观察三组完全流产率、流产反应时间(胎盘开始排出时间距首剂米索前列醇给药时间)。

1.3 统计学方法:使用SPSS 13.0对各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三组孕妇不同给药间隔时间对流产情况的影响:见表1,A 组完全流产29例,成功率为72.50%;B组完全流产27例,成功率为77.14%;C组完全流产33例,成功率为78.57%,三组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三组完全流产孕妇不同给药间隔对流产反应时间的影响:A组流产反应时间(21.1±10.9)h;B组流产反应时间(19.4±8.9)h;C组流产反应时间(18.9±8.6)h,三组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F=0.453,P>0.05)。

3 讨论

药物流产痛苦小,使用方便,可以避免手术所致的穿孔、宫腔粘连等,适用于初孕、剖宫产术史、反复流产者。米非司酮作用于子宫内膜或蜕膜的孕激素受体,使蜕膜细胞变性坏死,血管受损,软化和扩张子宫颈,米索前列醇诱发软化宫颈和子宫收缩的双重作用,促进宫口扩张和妊娠物排出宫外。目前对中期妊娠大多采用手术流产,但本文结果显示对13~18周的中期妊娠药物流产有效率达76%。故妊娠中期孕龄偏轻的孕妇,可以考虑尝试药物流产。 Chaudhuri P等报道口服米非司酮后24 h或48 h再口服米索前列醇,两种间隔给药方法对中期妊娠的流产率无明显影响,与本文结果相似[3]。本文观察发现连续两天共口服米非司酮 200 mg后,间隔24 h、36 h、48 h口服米索前列醇共1 200 mg,三个间隔时间组引发完全流产率和部分流产率相近,流产反应时间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间隔24 h组是最省时的方案,可以减少住院时间和费用,是值得优先推荐的给药方式。

4 参考文献

[1] 许亚玲.米非司酮片药物流产与人工流产终止早孕的效果评价 [J].中国药业,2013,22(12):40.

[2] 陈卫华,顾春红.米非司酮片与米索前列醇用于终止 10~15周妊娠100例临床分析[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2,9(20): 2649.

[3] Chaudhuri P,Mandal A,Das C,et al.Dosing interval of 24 hours versus 48 hours between mifepristone and misoprostol administration for mid-trimester termination of pregnancy[J].Int J Gynaecol Obstet,2014,124(2): 134.

[收稿日期:2014-06-21 编校:苏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