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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药毒性的依据

发表时间:2012-12-10     浏览次数:345次

文章摘要:效毒二重性是药物作用的基本特性。古人云:“是药三分毒”,足以说明药物的毒性是存在每味药中的,随着临床中药不良反应日益增加,中药临床运用的安全性问题愈来愈受到重视。因此,有必要梳理和澄清中药毒的概念。我们经过长期的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及实验探索出能得知一味药是否具有毒性的有效方法,其鉴别应主要依据下述几点来确认

作者        作者单位

王晓清 黑龙江省富锦市中心医院(156100)

效毒二重性是药物作用的基本特性。古人云:“是药三分毒”,足以说明药物的毒性是存在每味药中的,随着临床中药不良反应日益增加,中药临床运用的安全性问题愈来愈受到重视。因此,有必要梳理和澄清中药毒的概念。我们经过长期的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及实验探索出能得知一味药是否具有毒性的有效方法,其鉴别应主要依据下述几点来确认:

1 药物本身是否含有毒性成分

古今中药毒的概念有差异,古代药、毒不分,混称为毒药,认为凡治病之药皆为毒。同时,毒也指药物的偏性,早在《素问•五常政大论》中即有大毒、常毒、小毒和无毒之说。现代中药学认为,毒性是药物对机体产生的严重不良影响及损害,是用以反映药物安全性的一种性能。常见的毒性反应包括:脏腑组织损伤,功能障碍,甚至死亡等。因此,中药毒性的传统概念与现代内涵是不同的。

现代医药学家运用化学手段,从许多中药里提取分离出有毒成分,从而科学地揭示了药物“毒”为本质,为确定药物的有毒与无毒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不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对人体无害,如:当归、芦根、蜂蜜等。而含有毒成分的药物对人体有害,即为有毒之品,如:巴豆、砒霜、斑蝥。(巴豆中含巴豆毒素,砒霜含砷元素,斑蝥中的斑蝥素等等)。

2 中药与复方的毒性关系

方与药的毒性相关。中药是构成方剂的基本单位,所谓“方以药成”。某些情况下,组成方剂的中药本身有毒时,其所组成的方剂也可能有毒。此时,药与方的毒性一致,通常表现为有毒药物的毒性强度及药味多少与全方毒性密切相关。

方与药的毒性相离。方虽由药所构成,但不等于药,所谓“方之既成,能使药各全其性,亦能使药各失其性”。某些情况下,组成方剂的中药有毒,并不能决定其组成的方剂也有毒。方与药的毒性相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单味药物的毒性通过配伍、用量或制剂的选择,毒性受到限制,全方表现出无毒或低毒;相反,如配伍或制剂失当,有可能导致全方的毒性增强或出现与单味中药毒性无关的其他毒性。二是无毒的中药经不合理的配伍,也可能使全方出现毒性或者明显的副作用。

某些中药植物本身不显示有毒,如:人参,其中所含人参皂苷C有溶血作用,但人参皂苷A则有抗溶血作用,故人参总体并不显示溶血作用。有些中药富含有毒性成分,但因含量成分与含整体比含量微小,作为整体不显示毒性,如:甜杏仁,桃仁等,中药的毒性成分与其整体毒性即有内在联系,又有差异,一般说有毒的药物必含有毒性成分,而含有毒性成分的药物,整体不一定显示有毒。

3 用量是否适当

有些中药含的毒性成分虽然具有毒性,但也是有效治疗的成分,允许剂量内可治愈疾病,但用量超量即可导致中毒。如:马前子中的士的宁,用于治疗风湿,但用量超量即可导致患者中毒。又如:关木通,古本草对其并无有毒的记载,成人常用量为3~10g,但现代研究证明,若一次用量60g即可引起中毒,导致急性肾衰竭。再如:苦杏仁,1g生苦杏仁约可产生2.5g氢氰酸,而氢氰酸为剧毒汤质,微量应用能轻度抑制呼吸中枢而显示止咳,平喘的治疗作用,而超过用量即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甚至死亡,致死量为0.05g,依此可推算出,成人对苦杏仁的最大耐受量(一次量)是20g(约50~60个),可见苦杏仁安全用量在10~20g之间即为“无毒”;而超过即为“有毒”。

总之,药物用量不能超过人体对其的最大承受量。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4 现代关于药毒的认识

现代医学对药毒的研究已经形成一个专门的学科,即毒理学。毒理学是研究外源性化学物质对生物体的毒性反应、严重程度、发生频率和毒性作用机制的科学,其中药物毒理学是毒理学在药物研究领域的分支科学。

现代医学认为,毒性作用是药物固有的,在剂量过大或蓄积过多时可表现为危害性反应,主要包括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特异质反应、变态反应、毒性反应六大部分。在一般情况下,药物毒性是可以预知的,但不一定可以避免。药物的副作用是指在规定剂量范围内,用药后产生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主要包括副反应、停药反应与后遗效应。显然,药物的毒性作用与副作用不同。

5 中药毒与现代药毒的联系与区别

中医强调,无病不可用药,凡药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治疗中应根据疾病程度选用大毒、常毒、小毒或无毒的药物,如《内经》言:“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也”。西医也非常重视药物的毒副作用,强调用药的安全剂量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医与西医的认识是接近的,即药物具有效毒二重性,完全无毒副作用的药物几乎不存在。然而,中药与西药分别基于不同的理论和经验,其有关药毒的内涵也有着较大差异。

理论体系不同。中药是在临床观察、经验积累,并与中医理论结合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西药则以有机化学、植物化学等为基础,与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等基础医学密切相关。

运用背景不同。中药以性能、功效使用为主要依据,西药则以理化属性、药理作用为使用依据。如源于中药黄连的黄连素,西医主要用于肠道感染,而中医则主要通过辨证来使用。

中医强调辨证用药,西医强调辨病用药,因此,中医用附子治疗肾虚阳浮的高血压患者,西医却因其有强心升压的作用而禁用于高血压病。

6 关于中药毒的定位

中药毒研究的定位,直接套用西药毒性概念或简单引入西药毒性研究思路,均会面临诸多经验和逻辑上的困难。首先,毒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药均毒”的论述提示,药物运用中存在着“效—毒”的权衡问题,应以平常心态来看待不断发现的中药毒性,特别要了解中药毒性产生的原因和条件,并尽量避免。其次,对药毒内涵的界定是必要的,正如建立符合中医特点的疗效评价体系一样,建立符合中医药应用实际的中药毒性评价体系,也是必要的。再次,中药的成分复杂,尤其是由多味药组成的复方,其毒性复杂。单纯从化学单体或单味药角度来认识中药毒性过于简单。重视中药毒副作用的临床观察,特别是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可能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