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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医事件私了才给“医闹”留出机会

发表时间:2016-11-07  来源:   浏览次数:158次

文章摘要:上海一位女教师因为被指出曾经有伤医行为,其落户上海遭到了很多人的抵制。但让人疑惑的其实在于,为什么有伤医记录的人可以进入落户名单?

上海一位女教师因为被指出曾经有伤医行为,其落户上海遭到了很多人的抵制。但让人疑惑的其实在于,为什么有伤医记录的人可以进入落户名单?



根据《新京报》的报道,今年10月24日,上海市人社局在官网上发布公示,其中包括了622个申请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随后有网友指出,其中第507号申请人——七宝中学教师缪某,此前是文来中学女教师,该教师在2015年曾有过伤医行为。有媒体报道称,该校教师缪某确为公示中第507号申请人。随后这一质疑声音迅速在网络发酵引发关注。


尽管也有论文称当事医生态度不好,但是不论什么理由,出手伤人都是不可接受的,更何况为人师表者竟然挥拳解决问题。

根据报道,这位繆某曾经把一位医生达到鼻梁骨折,甚至出现了失禁的情况。然而此事之后并没有立案,因此缪某没有留下“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这也是为什么其得以进入上海人社局的落户候选人名单。


对此《新京报》倒是摆出了一贯的高姿态,刊发评论《曾经伤医者能否落户上海,不能由口水决定》,论文称:“制度摆在那里,应该公平执行,如果缪某因为打医生被治安拘留过,那一票否决;如果没有,当时仅是普通医患冲突,不能因为闹得满城风雨,人保局就屈从口水压力,‘从严解释’不让她落户。”



对于这个评论,如果说就事论事显然不存在问题,但是却忽略了来龙去脉:缪某得以入选恰恰是法律没有的到严格执行!


请问,岂有致人骨折、失禁还不留治安记录的道理?如果有了治安处罚记录,又哪有“屈从口水”的担忧?


根据媒体的报道,当时此事就已经引起了公愤,在重重关注下,相信也不会有司法机关进行庇护。那么问题的源头显然就是这起伤医案件的私了了。


就笔者所知,以往伤医案件中不乏一些医院领导支持、被打医生坚决维权的例子,对伤医者依法进行追究也有力地打击了部分“医闹”,但也有一些领导嫌麻烦,或者一些医生出于各种原因最终选择了私了,实际上是放了“医闹”一马。


然而私了看上去是照顾了各方利益,但其实却等于给“医闹”留出了机会,使得伤医行为不被社会秩序进一步追究,甚至导致今天这种“医闹落户”的闹剧。


试想,假如当时没有私了,而是选择依法进行追责索赔,这位伤医者的教师工作是否能保住也未可知,又哪来的什么“落户”?


当然,不可否认一些医务工作者私了也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其中也有一些是不得已的选择,而选择私了也是他们应有的权利。这次事件中为什么当初医生一方选择了私了,还需要媒体的进一步探究。


但是这种选择的危害,显然不仅仅是一次治安处罚的落空,更可能对整个医务秩序、社会秩序都有影响。


希望广大的医务工作者可以鼓起勇气,坚决追责,维护自身权益,不要再给“医闹”这样的机会了。